經部定案111年綠能躉購費率 光電平均降幅僅0.3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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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草案出爐,太陽光電擬改為一年三期。(圖:AFP)

(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8日電)經濟部今天公告「111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」,與草案相比,太陽光電規則變動最大,除躉購費率從1年3期改回1年2期,小型屋頂型費率也予以緩降,並加強電力網等額外費率,整體光電費率平均降幅僅0.3%。

111年度各類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細節,多數皆與去年底釋出的草案相同,主要變動在於太陽光電,躉購費率恢復為1年2期,按容量級距區分費率,躉購費率介於每度新台幣3.8680元至5.8952元。

另外,考量國內疫情,小型屋頂型費率予以緩降;有關加強電力網、特高壓升壓站與輸電線路及併網工程等成本費用,依據台電收取態樣及費用規範,也訂定各項額外費率,以反映案場併網成本及差異性。

經濟部能源局指出,若將公告的上限費率加計屋頂型併網工程費用的額外費率後,111年度太陽光電所有類別級距第1期躉購費率較110年度第4季相比,平均降幅僅為0.3%,變動幅度極小。

小水力發電躉購費率也略有調整,不及2MW部分,躉購費率調升為每度4.1539元;2MW以上部分,維持與草案相同,每度2.8599元。能源局說明,為了反映近年枯水期影響發電的現象,因此適度調整年售電量參數,使得費率有所調升。

其餘皆與草案相同,地熱發電區分躉購容量級距,增訂不及2MW容量級距,躉購費率每度5.7736元,2MW以上部分,每度5.1956元。生質能發電部分,無厭氧消化設備類別的躉購費率為每度2.8066元;生質能有厭氧消化設備部分,每度5.1842元。

廢棄物發電部分,「農業廢棄物」躉購費率每度5.1407元;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,每度3.9482元。海洋能發電部分,躉購費率每度7.3200元。

其他獎勵機制也照舊,包含新增地熱及小水力的原民利益共享機制、台東地區納入太陽光電區域加成機制、太陽光電結合儲能系統費率適用條文外,其他如離島加成、階梯式費率、太陽光電的高效能模組加成、區域加成等110年度獎勵措施,均予延續。(編輯:潘羿菁)1110128